第十节 可否捐赠全部财产

众学者主张:一人有权把自己的全部财产捐赠给他人。

哈桑之子穆罕默德、部分哈奈菲派学者主张,一人赠送所有的财产无效,即使为正义的事业。他们认为这种人是愚蠢的,必须限制他的这种行为。

《露水花园》一著的作者分析这一问题说:“能忍受贫穷,忍受缺钱的困难者,施舍大部分财产或全部财产无妨。若不能忍受贫穷,而向人讨要者,不允许施舍全部财产或大部分财产。

《露水花园》一著的作者的这种观点,综合了禁止施舍超过三分之一的财产和允许施舍超过三分之一的财产的圣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