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节 可否戴金银戒指

众学者主张:男人戴金戒指为非法,女人戴金戒指为合法。

阿宰布之子白拉依的传述:穆圣命令了我们七件事,禁止了七件事。命令我们:送亡人,探望病人,应答邀请者,援助受压迫者,实践誓言,回答“赛兰”。一说:宣扬“赛兰”,回答喷嚏,禁止我们:用银子的容器,戴金戒指,穿衣边绣丝的衣服,亚麻丝混纺的衣服,粗丝的衣服,用红丝鞍套。

伊本·欧玛的传述:穆圣制做了一枚金戒指,戴时把宝石向着手里,上面刻着,穆罕默德是真主的使者的字样,于是人们仿效做之,穆圣看到人们都做金戒指时,穆圣把它扔掉,并说:“我永远不戴它。”后来,穆圣又制作一枚银戒指,人们亦都制作了银戒指。伊本·欧玛说:穆圣去世后,他的银制手章传给艾布白克尔,艾布白克尔再传给欧玛,欧玛再传给奥斯曼,他把它失落在艾勒斯井中。

伊本·安巴斯的传述:穆圣见一人戴金戒指,于是他取下其戒指扔之,便说:“你们一人情愿把火炭握在手中吗?”穆圣离去后,有人对那人说,你拾起你的戒指可做别的用途,那人说:誓于真主!不,圣人抛弃之物,我绝不拾取。艾布穆萨的传述:穆圣说:“穿丝戴金对我教民之女性为合法,对男性为非法。”阿里的传述:穆圣禁止我戴金戒指、穿丝绸,鞠躬、叩头时诵天经,穿红色服装。这就是众法学家主张戴金戒指为非法的依据。

脑威氏说:假若戒指是金,银合制的,戴它也为非法。

部分学者主张:男人戴金戒指为轻微的可憎。部分圣门弟子曾戴过金戒指,其中有:艾布万尕斯之子赛尔德、吾白顿拉之子塔力哈、苏海布、胡宰佛等,也许他们认为穆圣禁止戴金戒指为轻微的可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