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节 怎样分配牺牲品肉

宰牲者留一部分牺牲肉食用,给近亲送一部分,给穷人施舍一部分为圣行。穆圣说:“你们可以食牺牲品的肉,待客、储存。”

众学者主张:最好吃牺牲的肉的三分之一,施舍三分之一,储存三分之一。

宰牲肉也可以运到其它地方施舍,但不许出售其皮和肉。也不能把牺牲肉给予屠夫作为工资,应按其工作给予报酬。宰牲者只能施舍牺牲肉或自用一部分。

艾布哈尼法主张:可以出售其皮后施舍其价。也可以用此款购置家中用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