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宰牲的论断

宰牲为强调的圣行,有能力的情况下不宰牲为可憎。艾奈斯的传述:穆圣亲手宰了两只有角的,黑白相间的绵羊。他诵了真主之名,念了大赞词。温姆赛莱麦的传述:穆圣说:“你们见到十二月的新月后,想宰牲的人不要剃发、打指甲。”

此段圣训中的(想宰牲)证明宰牲为圣行而非当然。

据传艾布伯克尔、欧玛曾未替家属宰牲,惟恐宰牲成为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