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为亡人守节

女人经丈夫的允许可以为亡故的近亲守节三天。不可超过三天。但若丈夫去世,女人必须守节四个月零十天。温姆阿屯叶的传述:穆圣说:“妇女对一般亡人守节三日,唯对丈夫须守节四个月零十日,守节期内不着艳服,只穿素衣,不涂眼圈,不带美香,不涂脂抹粉,不梳理头发,月经过后洗大净,阴部用少量的香料。”由此可知,女人在守节期内不准装饰打扮,不准涂眼圈,不准身着丝衣,不准带香料,不准涂指抹粉。以此来表示对丈夫的怀念和敬忠。守节期为四个月零十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