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古兰经》定为非法的食物

天经中被禁止的食品是十种。真主说:(禁止你们吃自死物、血液、猪肉,以及诵非真主之名而宰杀的、勒死的、捶死的、跌死的、抵死的、野兽吃剩的动物,但宰后才死的,仍然可吃;禁止你们吃在神石上宰杀的;禁止你们求签,那是罪恶……)(《古兰经》五:3)。这段经文详细的说明了下面经文的笼统性:真主说:(你说:“在我所受的启示里,我不能发现任何人所不得吃的食物,除非是自死物,或流出的血液,或猪肉——因为它们确是不洁的——或是诵非真主之名而宰的犯罪物……”)(《古兰经》六:145)。这段天经中真主概述了四种被禁食的东西。《古兰经》五章3节经文中真主详细说明禁食的十种东西,两段经文并无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