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动物分为海类陆类两种

一切海类动物均为合法;陆地动物中有食用合法的,亦有食用为非法的。

伊斯兰教详细透彻的说明了这一点。真主说:(除为势所迫外,你们所当戒除的,真主已为你们阐明了……)(《古兰经》六:119)。

这种阐明包括三个方面:

1、明文断定为合法的;2、明文断定为非法的;3、教律未做任何判断的。

1、教律明文定为合法的

海类动物:凡是海类动物都是合法的。惟有有毒的,无论是鱼类或非鱼类,无论是捕捞的或自死浮在水面上的,无论是穆斯林或有经人或多神教徒捕捞的,无论是相似于陆地动物的或不象似于陆地动物的,均为非法。

海类动物无需宰杀。真主说:(海里的动物和食物,对于你们是合法的,可以供你们和旅行者享受……)(《古兰经》五:96)。

伊本·安巴斯说:海里的动物和食物是指海中的一切动物。一说:海中的死物可以吃。

艾布胡勒的传述:一人请教穆圣,主的使者啊!我们渡海时,带的淡水很少,如果用淡水洗小净,渴时就无淡水可饮,我们可用海水洗小净吗?穆圣说:“可以,海水是洁净的,海里的死物是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