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有资格得到安全保障的人

要求给予安全保障者是要求保障安全进入伊斯兰区的敌方人员,没有侨居或长期住的立意,而是意图住一段时间不超过一年,如果超过一年意图长住时,他应转为被护民,在伊斯兰国家按被护民对待;因他属于伊斯兰国籍,在保障安全方面他按要求得到安全保障者一样对待。他的妻子、儿子、母亲、奶奶和侍奉人员只要同他生活在一起,他们都享有安全保障。真主说:(以物配主者当中如果有人求你保护,你应当保护他,直到他听到真主的言语,然后把他送到安全的地方……)(《古兰经》九: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