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逆 产

所谓逆产就是穆斯林没有通过撕杀,从敌人身边缴获的财产。真主说:(凡真主收归使者的逆产,你们都没有汗马之劳;但真主使众使者制服他所意欲者,真主对于万事,是全能的。城市的居民的逆产,凡真主收归使者的,都归真主、使者、至亲、孤儿、贫民和旅客,以免那些逆产,成为在你们中富豪之间周转的东西。凡使者给你们的,你们都应当接受;凡使者禁止你们的,你们都应当戒除。你们应当敬畏真主,真主确是刑罚严厉的。那些逆产一部分归迁士中的贫民,他们曾被驱逐出境,以致丧失自己的房屋和财产。他们寻求从真主发出的恩典和喜悦,他们协助真主和使者;这等人,确实说实话的。在他们之前,安居故乡而且确信正道的人们,他们喜爱迁居来的教胞们,他们对于那些教胞所获得赏赐,不怀怨恨,他们虽有急需,也愿把自己所有的让给那些教胞。能戒除自身的贪吝者,才是成功的。在他们之后到来的人们说:“我们的主啊!求你赦宥我们,并赦宥在我们之前已经信道的教胞们,求你不要让我们怨恨在我们之前已经信道的人们,我们的主啊!你确是仁爱的,确是至慈的。”)(《古兰经》五九: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