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节 为了讲和而奉让的土地或害怕穆军而放弃的土地怎样处理

被占领的土地必须分配给解放该地的战士,或把这种土地作为穆斯林的公益地。同样,该地居民害怕穆斯林军留给穆军的或与穆斯林讲和而给予穆斯林的土地,必须征收土地税。

至于与穆斯林讲和,而奉让的土地,仍由他们耕种,穆斯林只征收土地税,这跟人丁税一样,如果敌人信教就免征土地税。土地税若用现金支付时,法官应以自己的演绎估计征收。因为这需要因地之宜和因时之宜。不必照搬欧玛制定的和其它教长所制定的。只要土地缘由未变时,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因为估计土地税等同于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