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不应得战利品的人

前面已述应得战利品的条件是成年的、理智健全的、男性公民。所以,没有具备这些条件者不该获得一份战利品,即使从战利品中得到不到一份战利品的东西。

穆赛依布之子赛义德说:伊斯兰的初期,儿童、奴隶参加战争时,可获得战利品。吾麦勒的传述:我同我的主人参加了海白尔之战,他们把我的问题汇报给了穆圣,并说明我是奴隶,于是穆圣命人给我分了最次的战利品。伊本·安巴斯的传述:有人向我请教女人、奴仆若参加战斗时,能否得到规定所得的一份战利品的问题?我回答说:“这两种人不能得被规定的一份战利品,但他们可以得到适当的一点赏金。”

温姆阿屯耶的传述:我们同穆圣一起参加战斗,我们治疗伤兵、护理病人,穆圣给了我们一些战利品。奥咱尔的传述:穆圣给儿童也分了一点海白尔的战利品。胡勒穆兹之子耶宰德的传述:胡茹仁族的奈吉德给伊本·安巴斯写信,请教五个问题:请你告诉我:① 穆圣是否带妇女出征;② 妇女随穆圣出征,她们是否同样分得一份战利品;③ 敌人的儿童是否杀掉;④ 孤儿何时不按孤儿对待;⑤ 五分之一的战利品归谁所有。伊本·安巴斯说:“若不是怕隐藏知识有罪,我绝不写回信。”回信说:穆圣带妇女出征,她们治疗伤员,可得到一些战利品,但不能按战士的份额分配。穆圣不杀敌人的儿童,故你不可杀之,以我的宗教发誓!孤儿不能自理自己的事情,需要他人的帮助,一旦他长出胡髯,象一般人一样能很好的料理自己的事情时,他就不算为孤儿,按理五分之一的战利品应归我们圣族,但族人拒绝这样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