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向什么人征收人丁税

向所有非伊斯兰民族征收人丁税,无论是有经人、拜火教徒、阿拉伯人和非阿拉伯人。

《古兰经》规定向有经人征收人丁税,正如圣训规定向拜火教徒征收人丁税一样,其他异教徒也如此。

伊本·盖伊目说:拜火教是没有经典的多神教。根据穆圣曾向所有的多神教徒征收人丁税的证据,要向他们征收人丁税。穆圣没向阿拉伯的拜偶像的人征收人丁税,只是因为人丁税的经文下降以前,他们都信奉了伊斯兰教,而征收人丁税的经文是“台布克”之役后下降的,这时穆圣讨伐阿拉伯人的战争已结束,所有的阿拉伯人通过信奉伊斯兰已得到了穆圣的保护。至于穆圣当时没有向敌对穆斯林的犹太人征收人丁税是,因为那时尚未下降征收人丁税的经文。当经文下降后穆圣就向住在阿拉伯的基督教徒、拜火教徒,征收了人丁税。假若那时尚有一个拜偶象者存在,而且交纳人丁税时,穆圣一定会接受,犹如向基督教、多神教、拜火教的人征收丁税一样。这些逆徒在迷信方面的差异对征收人丁税没有什么影响。崇拜偶象者的迷信不比拜火教徒的迷信更为严重。拜偶像与拜火间没有什么区别。而且,拜火者的迷信更为严重。崇拜偶象的人曾承认认主独一,造物主只是真主。他们之所以崇拜他们的偶象是为了使他们更接近真主。他们决不承认世界有两个造物主,一个造恶,另一个造善,正如拜火教所妄称的。他们决不认为娶母亲、女孩、姐妹为合法。他们仍坚持着伊布拉欣圣人的教义。拜火教他们根本没有经典,在他们的信仰和教律中根本不信奉任何一位圣人的宗教。叙述他们曾有天经,后因他们的国王由女人担任,而经典,教律都被消失了,这种说法肯定不正确。假若这种说法正确,他们为此不能成为有经的人,因为他们的天经已消失,教律被废弃,他们未保留下其中的任何一种教律。

人共皆知,阿拉伯人坚持着伊布拉欣圣人的教义,伊布拉欣圣人既有经典,又有教律。拜偶像者篡改伊布拉欣圣人的宗教和教义不比拜火教篡改他们圣人的宗教经典更为严重。假若退一步来说,这种传说正确,任何一种拜火教人都不知道他们坚持那一位圣人的教义,不同于阿拉伯的拜偶像者。最反动的拜火教怎能优越于阿拉伯的多神教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