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为主道出战是大众主命

为主道出战不是每个穆斯林应尽的主命,而是大众主命,如果部分人去出战,抵御敌人能胜利时,其他人免去为主道出战的责任。真主说:(信士们不宜全体出征,他们为何不这样做呢?每族中有一部分人出征,以便留守者专攻教义,而在同族者还乡的时候,加以警告,以便他们警惕)(《古兰经》九:122)。又说:(信道的人们啊!你们当有戒备,故当部分动员,或全体动员)(《古兰经》四:71)。

伊本·安巴斯把经文中的“部分动员”解释为“分散出动的远征队”。

真主说:(没有残疾而安坐家中的信士,与凭自己的财产和生命为主道而奋斗的信士,彼此是不相等的。凭自己的财产和生命而奋斗的人,真主使他们超过安坐家中的人一级。真主应许这两等人要受最优厚的报酬。除安坐者所受的报酬外,真主加赐奋斗的人一种重大的报酬)(《古兰经》四:95)。艾布赛义德的传述:穆圣派遣一只远征队去讨伐白尼来黑亚族,而说:“一家中有两个男人者,则让一人出征,两人均有代价。”

假若为主道出战是每个穆斯林应尽的主命,那么,就会使人们的现世生活受到损失。所以,让部分人去为主道出战,则为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