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凭信誉合伙

信誉合伙是两人以上的合伙者,靠自己的声誉和商人们对他们的信任,合伙经营,获利平分,并非投资合伙经营。所以,这既不是技术又不是投资的合伙。哈奈菲派和罕伯里派主张:信誉合伙为认可,因为它是一种合伙。尽管所购买的东西中合伙人行使的权利不等,而所得的利润要按经营权的股份分成。沙菲尔派、马立克派主张:信誉合伙无效,因为凡是合伙都需要付出资金和技术。而这种合伙既无资金又无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