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侵占财产罪的论断

侵占财产为非法,侵占者为犯罪者。真主说:(你们不要借诈术而侵蚀别人的财产……)(《古兰经》二:188)。穆圣在辞朝的讲演中说:“你们的生命、财产、名节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正如这一天,这一月和这个地方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一样。”艾布胡勒的传述:穆圣说:“奸淫者,如果是真信士不奸淫。饮酒者,如果是真信士不饮酒。偷盗者,如果是真信士不偷盗。抢劫者,如果是真信士在众目睽睽之下不会去抢劫。”叶宰德之子洒依布的传述:穆圣说:“你们的一人万万不可认真的或开玩笑的拿走教胞的东西,即使拿了教胞的一根棍,应归还给他。”艾奈斯的传述:穆圣说:“不许拿穆斯林教胞的财产,惟有他本人心甘情愿。”穆圣说:“谁发谎誓,诈取教胞财产,真主必让他进入火狱,不让他进乐园。”一人问道:真主的使者啊!即使一点微小的东西?穆圣说:“即使一节木牙刷。”阿依舍的传述:穆圣说:“谁不义的抢占一寸土地,复生日,真主把七层大地套在他的脖项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