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损坏借用物是否要赔偿

借到东西损坏后要赔偿,无论故意与否。这是伊本·安巴斯、阿依舍,沙菲尔等学者的主张。赛姆勒的传述;穆圣说:“谁借东西谁负责,直到归还而后已。”哈奈菲派、马立克派主张:损坏借用物不保赔,唯有借用人故意损坏时,则不然。穆圣说:“不欺诈的借用人不保赔,不欺诈的受托人不保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