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典押的教律依据

天经、圣训、公决定典押为认可。真主说:(如果你们在旅行中(借贷),而且没有代书的人,那么,可交出抵押品;如果你们中有一人信托另一人,那么,受信托的人,当交出他所受的信托物,当敬畏真主——他的主……)(《古兰经》二: 283)。穆圣曾把他的铠甲抵押给一位犹太人,向他借了大麦,犹太人说:穆罕默德想骗走我的财产。穆圣说:“他撒了谎,我是天地间最诚实的人。假设有人把信托物委托给我时,我必交出,你们拿我的铠甲给他作抵押。”阿依舍的传述:穆圣赊购了一个犹太人的粮食,以一件铠甲作了抵押。众学者公决:典押为认可。但他们对在家人典押的律例有异议;大部分学者主张:在家人象旅行者一样可以典押,因为穆圣曾在麦地纳给犹太人押了自己的铠甲,而经文中局限旅行者作典押的道理是往往旅行在外时需要典押。穆扎黑德、段哈克及字面派学者主张:根据天经只能旅行在外时可以典押,但圣训驳斥了他们的这一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