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典 押

真主说:(各人将因自己的营谋而作抵押)(《古兰经》七四:38)。经文的含义是:每个人将因自己的所作所为而被拘禁。众学者认为:按商业法抵押的含义是,债务人把自己有价值的财产抵押给债权人作为清偿债务的保证。无论抵押的实物与债相等或不等。如一人向另一人借债,他为借债给债权人抵押了相当于债务的不动产或牲畜,直到清偿为止。这种抵押是符合教法的。借方称之为抵押者,贷方称之为被抵押者。被押的财物称为抵押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