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节 免债或提前讨债的论断

众法学家主张:约定的还债日期到之前,为提前讨债免掉部分债务为非法。如贷方对借方定期借贷,后对借方说:你提前还债,我可免去部分债务,这种做法为非法。伊本·安巴斯主张:提前讨债免一部分债务为认可。伊本安巴斯的传述:穆圣当命令把白尼乃都勒人(犹太人)驱逐出境时,他们中有些人来见穆圣说:主的使者啊!你已命人把我们驱逐出境,有些穆斯林人欠我们的债,但期限未到,你看怎么办?穆圣说:“你们免除一部分债,其余的提前讨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