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预购交易是符合教律原则的

允许预购交易是因为它符合了教律的要求和原则,也不违背类比的精神。又因为定期付款的交易是允许的,所以,定期交货、提前预付货款的交易也是允许的,两者间没什么区别。真主说:(信道的人们啊!你们彼此间成立定期借贷的时候,你们应当写一张借券……)(《古兰经》二:282)。经文中的定期借贷就是定期交货,而货物必须是质量合格,数量明确,担保能交货。购买者确信出售者能按期交货,所以,这种货物好似借贷,可以定期支付,这正是经文的含义。

这种交易与穆圣禁止的买空卖空的交易不一样。穆圣对黑咱姆之子哈克姆说:“你不许出售你跟前不在的东西。”此段圣训中禁止的目的是不许出售不能交付的货物,不能交付等于没有货物。所以,这种交易是骗人的,冒险的。至于质量可靠,数量明确,按期能交货的交易不属于此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