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节 交易期间主、顾发生争执怎么办

交易双方对商品的价格有分歧,两者均无证据时,可按货主所说的为凭。同时让他发誓,购买者有自由权;要么按货主所说的价格拿货;要么他发誓不按货主所说的拿货,而以更低的价格与货主交易了。如果购买者发了誓时,交易无效,货物退给货主。无论货物现存或被损失。盖斯之子阿布顿拉哈曼的传述:我爷爷艾什阿斯欲购阿布顿拉分得的五分之一战利品中的一个奴隶,议价为二万元,阿布顿拉派人向他要钱,阿什阿斯说:我只出一万买他。阿布顿拉说:你选一人在我们之间仲裁。阿什阿斯说:我选你作为我们俩间的仲裁人,阿布顿拉说:我听穆圣说:“买卖双方发生争执,两者均无证据时,价格按货主所说的而定或解除商约。”象这类问题众学者都按这段圣训执行。

沙菲尔说:此段圣训是广义的,买卖双方无论在价格中或在期限中,或交易条件中,或抵押中,或担保中发生争执时,两者须发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