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交易的条件

交易的条件分为两类

第一类:有效的条件——符合交易契约内容的,它分为三种:

① 交易具备的条件。如一方付钱,另一方交货。

② 有利子交易的条件。如延期付款或延期付部分款。言定商品的特点,如交易的家畜是有奶的或怀孕的;交易的隼是能捕猎的。若符合条件,则已成交。如果不符合条件,购买者有权解除交易契约。穆圣说:“穆斯林应信守自己的诺言。”如果商品不符合条件,购买者有权向出售者提出降低价格。

③ 对出售者和购买者有利益的条件。如售房者售房时对购房者提出居住一月或两月,做为他的享受。售牲畜者出售时向购买者提出骑牲畜到某地为条件。《布哈里、穆斯林圣训实录》中有:扎比尔给穆圣卖了一只驼,条件是他要骑到麦地那。同样,购买者对出售者提出他要享到益处时,也是可以的。如把商品送到某地方,或把商品分成小块,或缝制,或裁剪。穆斯丽麦之子穆罕默德买了乃白特人的一捆柴,提出的条件是把柴送到家里。这是合乎情理的。这是艾哈默德、奥咱尔等学者的主张。

沙菲尔、哈奈菲派主张:这种交易无效。因为穆圣禁止了附带一种条件的交易,但这种主张是不正确的。而穆圣只禁止过附带两种条件的交易。

第二类:无效的条件,它分为三种:

① 根本无效的。如出售者给购买者提出其他条件作为交易成交的条件。如出售者对购买者说:我把此货卖给你,条件是你把你的那货卖给我,或给我借款。穆圣说:“以借贷为条件的交易无效。出售一种物品,附带两种条件的交易无效。”艾哈默德说:凡有此种含义的交易均无效。如说我把此商品卖给你,条件是把你的女儿嫁给我,或把我的女儿嫁给你。这也是艾布哈尼法、沙菲尔等众法学家的主张。马立克主张:这种交易为认可。提出的对换条件是无效的。只要交易合法,不良的言辞不必计较。

② 交易是有效的,条件是无效的。因它违背了交易的契约。如出售者给购买者提出条件;不许再出售此货或不许赠送。穆圣说:“天经中没有的条件,即使有一百个,也是无效的。”艾哈默德、哈桑等学者持此主张。艾布哈尼法、沙菲尔主张:这种交易无效。

③ 附加与交易无关的条件,交易无效。如只要某人满意或你给我拿来如此如此的东西时,我把这商品卖给你。凡是附加未来条件的买卖都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