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孩子应享父母的抚养,父母应尽抚养的义务

得到父母的抚养是孩子应享的权利,因为他需要有人照顾他,保护他,料理他的事务,教育他。所以,母亲理应尽此义务。阿慕尔之子阿布顿拉的传述:一女人来见穆圣说:我的儿子以我的怀为家,以我的奶为食,和我相依为命,他父亲休了我,想要夺走他。穆圣说:“在你未改嫁前,你最有资格抚育孩子。”如果说父母的抚养是孩子应享的权利,那么,一旦肯定孩子需要母亲的抚养,而且找不到替代者时,要强迫母亲担当此任,以免孩子失去应享抚养的权利和受教育的机会。如果孩子的祖母乐意抚养他,而不让其母抚养,那么,母亲抚养孩子的义务因此而免去。

埃及伊斯兰法院颁布了有关抚养孩子方面的条例:1933年7月13日,吉勒尖法院公布:抚养者有抚养的义务,被抚养者有享受抚养的权利,被抚养者所享的权利比抚养者所尽的义务更重要,但被抚养者应享的权利,不能因他人不让抚养者尽义务而被免去。

1928年10月7日安亚特法院公布:如果除母亲外的人自愿承担吮乳孩子的一切费用而抚养他,那么,他人不能代替母亲抚养孩子,因为孩子需要吮乳,不能使他离开母亲,以免伤害他,使他失去母爱。因为母亲是世上最疼爱孩子,最有耐心照料孩子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