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节 被休的女人在守制期间可否外出

哈奈菲派主张:可挽回的被休的女人或不可挽回的被休的女人守制期内,白天、晚上不许离家外出。但丈夫亡故而守制的女人,白天、傍晚可以离家外出,但不许在外过夜。两者间的区别在于被休女人的生活费由丈夫负担,夫妻关系仍藕断丝连,所以,不许她在守制期内擅自离开丈夫的家,而丈夫亡故守制的女人,无人给她提供生活费,所以,她为了生计,白天不得不外出。如果丈夫亡故,而守制的女人从亡者身旁得到的一份遗产,不够她生活费用,或继承者们剥夺了她的那份遗产,那么,她可以离家迁居它处,因为这是她迁居它处不在家中守制的缘故,其实她不迁居它处而在家守制是一种功修,而功修可以因故不遵。如果她住的房子多,房租高,而她无能支付,她可以迁居到房租较低的房中去。因为房租由她自己支付,可是她无力支付,所以,她不得不离开原来的房屋,另租它房。如果丈夫遗留的那份遗产够她生活费用,或继承者为她付了房租,她要仍住在丈夫家中守制。这是因为哈派学者主张丈夫亡故的女人,无论怀孕与否都不许住在外面,应该昼夜住在丈夫家中。

罕伯里派主张:被休的女人或丈夫亡故的女人在守制期间,可以白天离家外出。

伊本·固达麦说:被休的女人或丈夫亡故的女人在守制期间,白天可以外出办事。札比尔的传述:我姨母被休三次,守制期间,出外打枣,有人遇见禁止她外出。为此,她去请教穆圣,穆圣说:“你可以出去打枣,也许你用此施舍或行善。”穆札黑德说:吴候德之战;一部分圣门弟子为主道殉难,他们的妻子来见穆圣说:主的使者啊!晚上我们深感寂寞和孤独,我们能否在女朋友家过夜,早上回到自己的家?穆圣说:“你们可以在女友家谈天说话,到你们想睡时,就回到自己家中睡觉。”

守制的女人不应在他人家过夜,也不应傍晚擅自无故外出。因为夜晚不同于白天,易遭伤害和误解。但白天可以外出办事,购买日用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