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节 控奸发誓后的离异是按休妻对待或按解除婚约对待

众学者主张:控奸发誓后的离异按解除婚约对待。

艾布哈尼法主张:控奸发誓后的离异按不可挽回的休妻对待。因为控奸是丈夫提出的,而非妻子。凡由丈夫提出的离异均算为休妻,而非解除婚约。这种离异跟阳痿者的离异一样需要法官裁决。

控奸发誓后的离异按解除婚约对待是因为控奸发誓的夫妇,跟有血亲关系的人一样,永不许结为夫妻。所以,通过控奸发誓婚约已解除,妻子在守制期内无权享受丈夫提供的生活费和住宿,但被休的妻子在守制期内可以享受丈夫提供的生活费和住宿。

伊本·安巴斯的传述:穆圣曾对被控奸的女人裁决,她不得享有丈夫提供的生活费和住宿。因为只有被休的女人和丈夫亡故的女人才能享有这两种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