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将妻比母

将妻比母就是丈夫把妻子的某肢体比作母亲的肢体。

在蒙昧时代将妻比母按休妻对待。后来,伊斯兰教废除了这种制度,一旦丈夫将妻比母,他再不许与妻同床,直至他交出将妻比母的罚赎。

伊本·盖伊目说:蒙昧时代,将妻比母按休妻对待。后来,伊斯兰废除了这种制度,所以,再不许重蹈覆辙。萨米特之子敖斯想通过将妻比母达到休妻的目的,而穆圣只让他交纳了将妻比母的罚赎,没让他休妻。由此可知,不许以真主所废止的律例暗示休妻,真主的判断是最正确的,更应执行的。

众学者公决,将妻比母为非法,不许冒犯。真主说:(你们中把妻室当做母亲的人们,她们不是他们的母亲;除他们的生身之母外,没有任何人可以称为他们的母亲;他们的确说出恶言和谎话;真主确是至宥的,确是至赦的)(《古兰经》五八:2)。萨米特之子敖斯把妻子豪莱比作了母亲,于是她为此事和穆圣辩诉,并向真主诉苦,真主从七层天上听到了她的诉苦。她说:主的使者阿!我原是一个人见人爱的年青少女,后来萨米特之子敖斯娶我为妻,我为他生了许多孩子,失去了原有姿色,因此,他把我比作了他的母亲,想要休我。你看我该怎么办?穆圣说:“你的问题我无法解决。”她说:主阿!我向你诉苦,我有几个小孩,若归给丈夫,则无人照料他们。若我收留他们,他们则受饥饿,于是真主下降了五八章一节经文。阿依舍说:感赞全听的主,听到了所有的声音,马立克的女儿豪莱向穆圣诉苦时,我在房中,我没听清楚她的一部分话,后来真主下降了:(真主确已听取为丈夫而向你辩诉,并向真主诉苦者的陈述了。真主听着你们俩的辩论;真主确是全聪的,确是全明的)(《古兰经》五八:1)。穆圣对豪莱说:“让你的丈夫解放一个奴隶,”她说:他没这个能力。穆圣说:“那么,让他连续封两月的斋”,她说;主的使者啊!他是一个年迈的老人,无能封斋。穆圣说:“让他供给六十个贫民一天的食粮。”她说:他没有供给的食粮。穆圣说:“我给他一篮枣,拿去施舍。”豪莱说:我也给他一篮枣。穆圣说:“你做的好!你替他供给六十个贫民一日的食粮,这样你和他可以同居。”索哈勒之子赛莱麦的传述:斋月来临时,我为了控制性欲,将妻比母,意在不近妻室,到斋月结束前的一晚,我和妻子同了床。到了早上,见了族人,说明原由,要他们带我去见穆圣,他们坚决不从,我亲自把此事告诉给了穆圣,穆圣对我说:“赛莱麦啁!你怎么做出这样的事呢?”我连续不断地说:主的使者阿!我错了,我错了,我愿受主命,请你以法处理。穆圣说:“你当释放一个奴隶。”我说:以真理派遣你的主发誓!我只有一个奴隶,但我和他写了赚钱赎身的合约。穆圣说:“那么,你连续地封两月的斋。”我说:我是因封斋而犯罪的,还要封斋吗?穆圣说:“你用一担枣供给六十个贫民。”我说:以真理派遣你的主盟誓!我们经常空腹过夜,我们没有食品可施舍。穆圣说:“你去白尼祖来格族那里,征收他们的天课,让他们把天课枣交给你,然后,你用一担枣供给六十个贫民,剩余的你和家属食用。”于是,我回去见我的族人说:我在你们跟前,觉得话难说,事难办,而见了穆圣话好说,事易办,他委派我收你们的天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