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节 怎样处理夫妻间的矛盾

如果夫妻间产生矛盾,逐渐加剧,惟恐夫妻关系破裂,法官可派两个仲裁员调查、了解他俩的纠纷,最终两个仲裁者声明维持夫妻关系或结束夫妻关系。真主说:(如果你们怕夫妻不睦,那么,你们当从他们俩的亲戚中各推一个公正人,如果两个公正人欲加以和解,那么,真主必使夫妻和睦。真主确是全知的,确是彻知的) (《古兰经》四:35)。

仲裁员应该是理智健全的、成年的,公正的穆妒林。不一定是双方的亲戚,但从亲戚中推出为可佳。因为亲戚出外人更适宜、更了解事情的起因和真相。两个仲裁员通过调和有权声明维持夫妻关系或结束夫妻关系,无需取得他俩的同意或委托,这也是阿里,伊本·安巴斯,伊本·蒙宰尔等学者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