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节 妻子恐遭丈夫鄙弃怎么办

如果妻子因有病、或年大、或不漂亮,惟恐被丈夫鄙弃、疏远,那么,他俩和解是无罪的,即使为了和解,讨丈夫的喜欢,放弃自己应享的权益。真主说:(如有妇女,恐遭丈夫的鄙弃或疏远远,那么,他们俩的和解是无罪的,和解是更善的)(《古兰经》四:128)。阿依舍说:经文中叙述的女人是这样的,男人渐渐的疏远、冷淡她,想要休她,另娶她人为妻,而她对丈夫说:请你留下我,不要休我,你可以娶她人为妻,你可免付我的生活费,你可以不给我夜宿权。阿依舍的传述:圣妻扫德因年大害怕穆圣休她时,她对穆圣说:主的使者啊!我把我的夜宿权让给阿依舍,穆圣同意了她的要求。因此,下降了《古兰经》四章128节经文。

伊本·固达麦说:如果妻子和丈夫和解,情愿放弃自己的夜宿权或丈夫免付生活费等,那么,均为认可。如果妻子反悔,不放弃自己的夜宿权或不免生活费,那么,也为认可。

艾哈默德主张:如果丈夫想离开妻子,而对她说:若你情愿我出门,则好办,否则,你清楚我怎样办?妻子说:我情愿你出门。这样做为认可。但事后妻子可以反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