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以穆斯林惯用的发誓词发誓

谁以穆斯林惯用的发誓词发誓休妻而后毁誓。沙菲尔派主张:须得交纳毁誓的罚赎,但不实施休妻和不履行誓言。

马立克派的后辈学者们对此有异议:有的主张,发誓而毁誓者只向真主求恕饶。但他们最著名的裁决是,用穆斯林惯用的誓词发誓休妻后毁誓者,须交纳毁誓之罚赎。两者的不同点在于,若发誓者未立意休妻,毁誓后,则求主恕饶。若立意休妻,毁誓后,须交纳毁誓的罚赎。

埃及人发誓的惯例是指真主或休妻一词发誓,所以,发誓者用穆斯林惯用的发誓词发誓休妻或步行到麦加或斋戒后毁誓时,须交纳毁誓的罚赎,不必要履行誓言而休妻或步行到麦加或斋戒,正如先辈的穆斯林所做的,但现在不存在以这种形式发誓的人。艾布河勒主张:发誓而毁誓者只须求主恕饶。这是正确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