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不该休的对象

上述几种女人是可休的对象,否则,休妻无效。以下是不可休的对象:

一、解除婚约后守制的女人是不可休的对象。例如:1、不是门当户对而解除婚约2、聘仪少于一般女人同等的聘仪而解除婚约的。3、未成年订婚,成年后有选择权而解除婚约。4、失去婚约有效的条件而解除婚约的。这些情况下休妻根本无效,也不存在守制。假若一人对未婚妻说:“你是被休的”时,他的话是无任何作用的戏言。

二、同房前或幽会前休未婚妻无效,因为他俩之间没有夫妻关系,她跟外女人一样,不是被休的对象,她也无须守制。例如:男人对已订婚而未同房的未婚妻连说三次被休之言,那么,则以第一句休妻之言休妻,结束了所有关系而第二句、第三句休妻之言算为妄言,无任何作用,因为后两句话只能针对已同床的或守制的女人。

三、休未订婚的女人无效。如一人对未订婚的女人说:“你是被休的,”这话是没有作用的戏言。

四、丈夫休被休后或守制期结束的妻子是无作用的,因为守制期结束后她对他已成为外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