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丈夫为妻子打扮

丈夫为妻子打扮为可佳。伊本·安巴斯说:我为妻子打扮,犹如她为我打扮一样,我不喜欢一昧的要求她尽义务,而不让她享她应享的权利。真主说:(她们应享合理的权利,也应尽合理的义务) (《古兰经》二:228)。

众学者主张:男人的装饰因人而宜,因年龄而宜,须得相称和协调,适合年青人的服装不适合老年人,适合老年人的服装不适合年青人。男人得体的打扮,衣冠楚楚会使女人更爱他,不爱慕他人。至于男人带美香、刷牙、讲究卫生,清除污垢,清理多余的毛发,洗大小净,剪指甲等,都是义不容辞的事项。为了打扮,老年人和青年人可以戴戒指,老年人可以染发。

丈夫应估计妻子需要同房的时间,满足她的性欲,这样不会使她爱慕他人。如果男人自知不能履行与妻子同床义务,则可用药物增强性欲,以便满足她的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