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节 怎样开导执拗的妻子

真主说:(你们怕她们执拗的妇女,你们可以劝戒她们,可以和她们同床异被,可以打她们。如果她们服从你们,那么,你们不要再想法欺负她们)(《古兰经》四:34) 。

所谓执拗是指不听丈夫的话,不服从丈夫,不与丈夫同床睡觉,未经丈夫的同意擅自离家外出。经文中所述的“劝戒女人”,是指让她记起真主,害怕真主,提醒她服从丈夫,对丈夫尽义务。让她懂得执拗,不顺服丈夫所犯的罪恶,及由此导致失去生活费和穿戴的后果。经文中所述的“和女人同床异被”,是指不和她同被而寝,但与她不答腔的时间不得超过三日。艾布胡勒的传述,穆圣说:“不允许穆斯林与教胞绝交超过三日。”妻子初次执拗时,不应打她。因为经文中已讲明了教导的程序。“你们怕她们执拗的妇女,你们可以劝戒她们。”如果她再次执拗时,“可以和她们同床异被。”如果她执拗不改,劝戒、同床异被均无效时,“可以打她们。”穆圣说:“妻子对你们应尽的义务是她们不让你们所厌恶的人睡在你们的床铺上。如果她们有了奸情,你们可以打她们。但不可打的皮开肉绽。”

丈夫不许打妻子的脸和要害部位。因为打的目的在于训导,并非为打而打,打得皮开肉绽;穆阿威耶之子哈克穆的传述:我请教穆圣,主的使者阿!我们中的一人对妻子应尽的责任是什么?穆圣说:“你和她同吃、同穿,不可打她的脸,不可说伤感情的话,不要把她孤伶地扔在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