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节 丈夫可否履行妻子提出的不离家搬迁的条件

丈夫应该履行婚前妻子提出的不许逐她出家,或不能带她迁居他乡的条件。这也是艾哈默德,敖咱尔等学者的主张。阿米尔之子吴古白的传述:穆圣说:“构成合法同居的条件最应履行,那是婚姻的要素。”

部分法学家主张:丈夫不必履行这种条件,而有权让妻子搬迁。他们主张:至于圣训中所述的婚姻中最应该履行的条件是指聘仪和围绕夫妇权利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