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妻子不许让丈夫厌恶的人进家

妻子对丈夫应尽的义务是未经丈夫的许可,不许让他厌恶的人进家。艾哈外苏之子阿慕尔的传述:我听穆圣在辞朝讲演中赞颂、表扬真主后,劝戒人们说:“注意,你们当听从我的嘱咐,善待妻子,她们是你们的下属。若她们犯有明显的奸情,你们才有权处置她们,与她们分床而寝,你们可以打她们,但不可打得皮开肉绽。如果她们顺服了你们,你们对她们不要行亏,你们对你们的妻子有应尽的义务和应享的权利;她们对你们有应尽的义务和应享的权利,她们的义务是不要让你们所厌恶的人睡在你们的床铺上,不要让你们厌恶的人进入居室,你们的义务是合理的供给她们吃、喝、穿、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