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妻子对丈夫应尽的义务

妻子对丈夫应尽的义务是只要不让她犯罪,就要顺服丈夫,为丈夫贞于本身,保护家产,不要在丈夫面前愁眉苦脸,不要使他难堪,也不要在他跟前做出厌恶的形象。阿依舍的传述:我问穆圣,女人最应该对谁尽义务?穆圣说:“对丈夫。”我又问:男人最应该对谁尽义务?穆圣说:“对母亲。”穆圣曾强调丈夫的权利说:“假若我命令人对人叩首,那么,我必命令妻子给丈夫叩首,因为妻子最应该尽义务的人是丈夫。”真主叙述贤淑的妻子说:(……贤淑的女于是服从的,是借真主的保佑而保守隐微的)(《古兰经》四:34)。经文的含义是妻子要顺服丈夫,保守丈夫的秘密,保护他的财产,贞于本身。这便是妻子所应尽的最崇高的义务。也是夫妻白头偕老,美满幸福的因素。穆圣说:“最好的女人是你看她,她使你悦目,你吩咐之事则遵之,你不在时,保护你的财产,贞于本身。”妻子只要谨守这种美德等于为主道的出征。伊本·安巴斯的传述:一女人来见穆圣说:主的使者啊!我是妇女们派来的代表,真主规定男人出征,他们负伤,则有代价。他们舍生取义,则在真主阙前是永活的,得到真主的给养,而我们妇女支持他们,我们能得什么代价呢?穆圣说: “你传告她们,承认丈夫的权利,服从丈夫等于为主道的出征。但你们中很少人做到这一点。”

伊斯兰把服从丈夫与履行主命,服从真主联系在一起,这足以说明丈夫的权利很大。敖弗之子阿布顿拉哈曼的传述:穆圣说:“如果一女人做了五番拜,封了莱麦旦月的斋,贞于本身,服从了丈夫,那么,天使对她说:你随意选择一个入口进入乐园吧!”温姆赛莱麦的传述:穆圣说:“蒙得丈夫喜悦而亡故的妻子准能进入乐园。”而违抗丈夫,辜负丈夫的女人,则入火狱。伊本·安巴斯的传述:穆圣说:“登霄之夜,我见到火狱里女人占多数。因为她们辜负丈夫。假若你给她们中的一人永世行善,而她偶尔见到你的一点不足时便说:我从你身上从来没得过好处。”艾布胡勒的传述:穆圣说,“如果丈夫要求妻子同床,而妻子拒不同床,丈夫抱怨过夜,那么,天使诅咒这种女人直到清晨。

服从丈夫应以正义为前提,不要服从他去违抗真主。若丈夫命她犯罪,则拒不从之。但为了服从丈夫,可以不封副功斋,不朝副朝,也不许擅自离家出走,唯有取得丈夫同意则可。欧玛之子阿布顿拉的传述:穆圣说:“妻子对丈夫应尽的义务是:即使骑在驼背上也不可拒绝丈夫的性要求。除主命斋外,未经丈夫的许可,她不许封一天副功斋,否则她已犯罪,斋功不被接受。未经丈夫的许可,她不许擅自赠送丈夫家中的一点东西。否则,丈夫可获代价,她有罪责。未经丈夫的许可,她不许擅自离家出走。否则,她必遭到真主的弃绝,天使的愤怒,直到她悔罪或回家,即使丈夫是虐待她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