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盟誓被休的女人的守制期

众学者主张:盟誓被休的女人的守制期与一般被休的女人的守制期一样。宰德之子扎比尔主张:男人盟誓不与妻子交接的四月内,妻子已来过三次月经时,无须守制。伊本·安巴斯主张:四个月内来过三次月经的女人没有怀孕的可能性,因为规定守制期的目的是证明女人是否怀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