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盟誓酿成的休妻

盟誓酿成的休妻是不可挽回的休妻。假若定为可挽回的休妻,那么,丈夫会强制性的挽留妻子,因为挽留妻子是丈夫的权利,而妻子的权益不会得到保护,仍遭受伤害。这也是艾布哈尼法的主张。

马立克、沙菲尔等学者主张:盟誓酿成的休妻是可挽回的休妻。原因有二,一、无任何证据说明它是不可挽回的休妻。二、如果是不可挽回的休妻,那么,这种休妻对已同床的女人,未给她应得的补偿金而被休,再说也未经休妻次数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