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不与妻子交接的盟誓

不用任何盟誓词,笼统盟誓不与妻子性交的律例,和以真主或以斋戒、施舍、朝觐、或以离婚等盟誓词盟誓不与妻子性交的律例是一样的。

蒙昧时代,一男人为了伤害妻子,发誓不与妻子性交一年或二年或更多,致使她如悬空中,既不是妻子,也未按妻子对待,又未离异。所以,为了废除这种害人的行为,真主规定男人当期待四个月。在这期间深思熟虑,改正错误。若在这期限内他回心转意则坏誓,与妻同床,交纳坏誓的罚赎,否则,他与妻离异。真主说:(盟誓不与妻子交接的人,当期待四个月;如果他们回心转意,那末,真主确是至赦的,确是至慈的。如果他们决心休妻,那末,真主确是全聪的,确是全知的)(《古兰经》二:226—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