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夫妻性生活论断

伊本·哈宰穆主张:有能力者每月与妻子最少性交一次为主命。否则,他已违抗了真主的命令。真主说:(当她们洗净的时候,你们可以在真主所命你们的部位与她们交接)(《古兰经》二:222)。

众学者主张:无任何缘由的情况下丈夫与妻子每月性交一次为主命。

沙菲尔主张:丈夫与妻子性交不是主命,而是他应尽的职责。

艾哈默德主张:丈夫与妻子四个月内必须要性交一次,因为真主对盟誓不与妻子交接的期限规定为四个月。

艾哈默德还主张:若丈夫离开妻子外出旅行,无缘故不回家。那么,他离家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对此问题有人请教他,丈夫能离开妻子的最长时间是多少?艾氏说:六个月。六个月不回来,写信叫他回家,如果拒不回家。那么,法官裁决他俩离婚。艾斯莱麦之子宰德的传述,汉塔布之子欧玛夜巡麦地那城时,路过一家,听见一女人吟诗:

今宵漫长寂且黑,衾单影双守空幛。

非顾廉耻重节操,偕侣巫山云雨摧。

欧玛问,这女人是谁?有人说:这是某某女人,她的丈夫为主道出征在外,欧玛派了他身边的一女人去陪伴她,又派人召回其丈夫。然后欧玛来问哈福赛,闺女啊!女人离开丈夫能忍耐多久?哈福赛说:赞主清净!象你如此身份的人怎能向我问这个问题呢?欧氏说:若不是我关心穆斯林大众的事,我绝不向你问这种事情。她说:能忍耐5—6个月,为此,欧玛规定凡出征的战士六个月回家一次,往返行走二个月,住家四个月。安萨里主张:每四天跟妻子同房一次为适宜。这便于有四妻者分房,但也可以超过这个时间,但根据妻子性欲的要求,超过四天,也可以不到四天,因为满足妻子的性欲是丈夫应尽的职责。这并不意味着过性生活规定具体的时间,这是难能做到的。

麦阿尼之子穆罕默德的传述:一女人来见汉塔布之子欧玛说:穆民的官长啊!我的丈夫白天封斋,晚上立站副功拜,我不愿告发他,只因他行善拜主。欧玛对她说:你的丈夫真好阿!那女人重述了这些话几次,欧玛也重复答了几次,这时克尔布对欧玛说:穆民的官长啊!这个女人告发他的丈夫不和她同床。欧玛说:按你的领会给他们俩裁决。克尔布吩咐手下叫来她的丈夫,对他说:你的妻子巳告发了你,他问:是关于吃、喝的问题吗?克尔布说:不是。于是那女人说:

夫君潜心拜真主,彻夜废寝专干功。

法官洞察我心事,琴琶不调何堪容。

丈夫说:

天经容有蜜蜂章,另有苏勒七长篇。

句句段段含告戒,岂能恋妻常同床。

克尔布说:

好男皆应尽夫责,四日须伴妻一宵。

托辞借口俱摒弃,天伦之乐怎能抛。

接着他对那男人说:真主已允许男人聘娶两妻、三妻、四妻、而你只有一妻,一天时间你尽妻子之责,还有三天时间崇拜真主。欧玛对克尔布说:指主发誓!我不知道怎样来称赞你;你对他俩的情况了解的如此透彻,你对他们的裁决如此准确,你去巴士拉,我委任你做那里的法官。

丈夫与妻子的性交是对她的施舍,会得到真主的回赏。《穆斯林圣训实录》中有:穆圣对一位门弟子说:“你与妻性交有代价。”门弟子说:主的使者阿!我们中的一人解决了性欲还有代价吗?穆圣说:“你告诉我,他非法解决性欲,是否有罪?”他说:有罪。穆圣说: “同样,他合法解决性欲就有代价。”跟妻子戏耍、抚爱、亲吻、耐心等待妻子达到性高潮后性交为可佳。艾奈斯的传述:穆圣说,“你们与妻性交,给她施舍。即女人达到性高潮前,不要急于射精。”穆圣曾对扎比尔说:“你为何不娶一个处女,你和她玩,她和你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