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女人和监护人有权选择门当户对的男人

众法学家主张:选择门当户对的男人是女人和监护人的权利。所以不许监护人把女人嫁给非门当户对的男人,唯有女人和所有监护人同意时,则不然。因为把女人嫁给非门当户对的男人,会使她和所有监护人有失体面。

沙菲尔派主张:有监护权的人有权替女人选择门当户对的男人。艾哈默德主张:所有远亲和近亲中的监护人,有权替女认选择门当户对的男人。若他们中有一人不同意,那么,他便有权解除婚约。艾哈默德的另一主张:门当户对中论宗教信仰是真主的规定。若女人和所有监护人情愿在门当户对中不论宗教信仰,那么,他们的情愿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