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门当户对的论断

伊本·哈宰穆主张:婚姻中不论门当户对,只要男女穆斯林不是奸夫或淫妇,均可婚嫁,因为穆斯林皆为兄弟。即使出生贫贱的黑奴的孩子可以聘娶哈申族[注205]中哈里发的女孩。犯罪的穆斯林只要不是奸夫或淫妇,均可通婚。真主说:(信士们皆为教胞……)

(《古兰经》四九:10)。又说:(如果你们恐怕不能公平对待孤儿,那么,你们可以择娶你们爱悦的女人……)(《古兰经》四:3)。同时真主也解明了不可娶和可以娶的女人。真主说:(【他又严禁你们娶】有丈夫的妇女,但你们所管辖的妇女除外;真主以此为你们的定制。除此以外,一切妇女,对于你们是合法的……)(《古兰经》四:24) 。

穆圣曾把宰乃白嫁给了他的奴仆宰德。也曾把阿布都蒙塔里市之子祖白尔的女儿佐巴尔嫁给了奴隶米格达德。

在此值得一提的是,有些学者不要把我们所持的犯罪的穆斯林,只要不是奸夫或淫妇,均可婚嫁之主张误认为,犯罪的男穆斯林只能娶犯罪的女穆斯林,犯罪的女穆斯林只能嫁犯罪的男穆斯林。真主说:(信士们皆为教胞……)(《古兰经》四九:10)。又说:(信道的男女互为保护人……)(《古兰经》九:71)。


注205:哈申族是当时阿拉伯半岛上有地位、有声望的贵族。